(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适用于公司董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明确股份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董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件披露期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禁止短线交易,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董高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股票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董高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须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定期披露董高持股变动信息。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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